唐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促进会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能介绍
一、知识产权协会管理机构
1、会员大会 是知识产权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,其主要职权是: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;(三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(四)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;(五)决定终止事宜;(六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2、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 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其职权是:(一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(二)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常务理事;(三)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 (四)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(五)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(六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;(七)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(八)领导本团体各部门开展工作;(九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(十)审议、批准本会年度会费的财务收支报告和工作计划;(十一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3、会长 是知识产权协会的法定代表人,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,副会长、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。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;(二)检查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(三)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;(四)向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。
二、职能部门
1、秘书处 协会下属的秘书处是在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等领导机构闭会期间,执行其相关决议的常设办事机构,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工作,秘书长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,并行使下列职责:(一)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(二)协调各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(三)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常务理事会决定;(四)决定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(五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秘书处下负责协会办公室、培训部和联谊宣传部的工作。监管办公室及会员申请入会、退会、处理协会日常工作;对会员在其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供必要的帮助。监管联谊宣传部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、国家知识产权组织、外省、市知识产权协会组织、其他单位及社会团体的联谊工作,搭建广泛的友好合作平台,推广宣传本地优质知识产权产品和技术。监管培训部组织知识产权法律、政策知识培训,提高会员遵法守法意识,了解国家鼓励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的扶持政策。
2、财务部 负责知识产权协会财务管理工作。对知识产权协会日常财务核算,及时准确向协会管理机构反馈财务状况。依法、合理地筹集、管理、使用资金,努力降低费用,节约开支,增强经济自立能力;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制度,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记账簿,及时、准确、完整地记账、结账、报账编制财务预决算,维护协会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。
三、专业委员会 是知识产权协会的专业服务部门,负责帮助会员解决在知识产权保护、推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帮助会员享受国家扶持政策。各专业部门具体职责如下:
1、品牌培育推广部 负责会员单位的品牌建设和品牌推广工作。针对有优质产品的企业在产品推广、品牌建设方面,提供帮助和支持,帮助会员的优质品牌产品扩大市场份额、提高知名度。
2、商标事务部 负责帮助会员进行商标、地理标志、驰名商标申请,商标权授权、转让、侵权维权及供求信息对接等事项;
3、版权事务部 负责帮助会员进行著作权、计算机软件登记、授权、商品化、转让、权益保护及供求信息对接等事项
4、专利事务部 负责帮助会员进行专利申请、专利授权、成果转化、转让、维权及供求信息对接等与专利相关的事项。
5、反不正当竞争部 负责帮助会员处理在经营过程中,遭受同行业其他单位或个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行为,侵害会员合法经营权所产生的相关事项。
6、商业秘密事务部 负责帮助会员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措施,以及商业秘密交易、合作、权益维护等事项。
7、植物新品种部 负责帮助会员解决在植物新品种申请登记、交易、授权、权益维护所遇到的问题。
8、知识产权融资事务部 帮助企业会员在知识产权在融资方面遇到的各种专项事务,包括:质押贷款、知产引资、技术入股、融资租赁等。
9、一带一路事务部 帮助企业解决在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、发展过程中,所涉及到的有关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事务。
10、政策扶持应用部 是综合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是帮助会员享受国家为鼓励、支持企业在知识产权研发、申请、科技转化等扶持政策,落实具体工作,协助企业享受政府在知识产权方面给予企业的各项资金、税收支持。包括:企业贯标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、中、小型科技企业认定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、初创科技企业申请等事项。
四、专家委员会 是由国内外本专业领域的专业人才组成的技术性、专业性团队。专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是本知识产权协会的会员,也可以是非会员。凡是在本专业领域中,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、支持本知识产权协会发展、有责任心和正义感、符合本知识产权协会对专家聘任条件的自然人,均可被聘任为本知识产权协会专家委员会的专家。
专家委员会的职责包括:为会员就专业问题召开研讨会,就本领域前沿问题提出观点或建议;接受协会的安排为会员进行授课;承办协会或会员委托的其他专业事项等。
根据知识产权协会的职责和会员可能存在的实际需求,本协会成立初期,暂定设立以下九个领域的专家委员会,根据不同专业的内容,诚聘社会各界精英加入本协会专家委员会,具体专业及职责如下:
1、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委员会 由国内外知识产权律师、教授、法官、专利代理人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职或退休人员组成,帮助协会解决会员在知识产权诉讼、非诉讼的实体权利问题。就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,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论证。
2、财税专家委员会 是协会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财税咨询机构,由国内财税领域顶级专家组成。负责就知识产权问题开展财税理论研究、政策运用和学术交流;针对会员在享受国家知识产权鼓励政策应用过程中,涉及到的财税解决方案拟定及财税风险规避问 题,出具指导性意见或建议。
3、公司法务专家委员会 由国内非知识产权律师组成。负责帮助会员单位解决经营过程中,涉及到的股权、合同、用工、投资、融资等非知识产权法律问题。
4、机械电子专家委员会 是由国内外制造业专家、教授、科研人员组成的技术团队,负责帮助会员解决在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领域遇到的难题。接受委托就相关专业课题开展讨论、研究,提供建议、意见或方案。
5、软件专家委员会 由国内外软件技术专家人员组成,负责帮助会员解决在软件开发、应用方面遇到的技术难题。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、软件开发工程化、软件产品商品化、集成化,软件生产企业化和软件企业集团化等学术研究及调研活动。
6、化工专家委员会 由国内外化工专家、教授、科研人员组成,负责帮助会员解决在运用化学方法改变物质组成、结构或合成新物质(有关医药的化工问题除外)的技术方面产生的难题。接受协会或会员委托就相关课题开展讨论、研究,提供建议、意见或方案。
7、材料专家委员会 由国内外传统材料和新型材料领域的专家、教授或科研人员组成,主要职责包括接受协会或会员委托,帮助会员解决有关材料结构、功能及工程应用问题,就相关课题开展讨论、研究,并针对该课题提出建议、意见或方案。
8、医药专家委员会 由国内外医师、专家、科研人员组成。负责帮助会员解决在化学原料药及制剂、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、中成药、抗生素、生物制品、生化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卫生材料、制药机械、药用包装材料等方面的存在的技术问题。接受协会或会员的委托,就相关课题开展讨论、研究,提供建议、意见或方案。
9、互联网专家委员会 由在互联网领域享有较高影响力和较高专业技术的人员组成,协助会员单位解决在互联网运营、创新、大数据应用等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难题,组织专业团队为企业实际流程优化项目提出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,并通过有效的项目控制帮助企业实现发展目标。
1、会员大会 是知识产权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,其主要职权是: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;(三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(四)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;(五)决定终止事宜;(六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2、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 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其职权是:(一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(二)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常务理事;(三)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 (四)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(五)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(六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;(七)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(八)领导本团体各部门开展工作;(九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(十)审议、批准本会年度会费的财务收支报告和工作计划;(十一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3、会长 是知识产权协会的法定代表人,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,副会长、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。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;(二)检查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(三)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;(四)向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。
二、职能部门
1、秘书处 协会下属的秘书处是在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等领导机构闭会期间,执行其相关决议的常设办事机构,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工作,秘书长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,并行使下列职责:(一)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(二)协调各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(三)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常务理事会决定;(四)决定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(五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秘书处下负责协会办公室、培训部和联谊宣传部的工作。监管办公室及会员申请入会、退会、处理协会日常工作;对会员在其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供必要的帮助。监管联谊宣传部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、国家知识产权组织、外省、市知识产权协会组织、其他单位及社会团体的联谊工作,搭建广泛的友好合作平台,推广宣传本地优质知识产权产品和技术。监管培训部组织知识产权法律、政策知识培训,提高会员遵法守法意识,了解国家鼓励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的扶持政策。
2、财务部 负责知识产权协会财务管理工作。对知识产权协会日常财务核算,及时准确向协会管理机构反馈财务状况。依法、合理地筹集、管理、使用资金,努力降低费用,节约开支,增强经济自立能力;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制度,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记账簿,及时、准确、完整地记账、结账、报账编制财务预决算,维护协会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。
三、专业委员会 是知识产权协会的专业服务部门,负责帮助会员解决在知识产权保护、推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帮助会员享受国家扶持政策。各专业部门具体职责如下:
1、品牌培育推广部 负责会员单位的品牌建设和品牌推广工作。针对有优质产品的企业在产品推广、品牌建设方面,提供帮助和支持,帮助会员的优质品牌产品扩大市场份额、提高知名度。
2、商标事务部 负责帮助会员进行商标、地理标志、驰名商标申请,商标权授权、转让、侵权维权及供求信息对接等事项;
3、版权事务部 负责帮助会员进行著作权、计算机软件登记、授权、商品化、转让、权益保护及供求信息对接等事项
4、专利事务部 负责帮助会员进行专利申请、专利授权、成果转化、转让、维权及供求信息对接等与专利相关的事项。
5、反不正当竞争部 负责帮助会员处理在经营过程中,遭受同行业其他单位或个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行为,侵害会员合法经营权所产生的相关事项。
6、商业秘密事务部 负责帮助会员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措施,以及商业秘密交易、合作、权益维护等事项。
7、植物新品种部 负责帮助会员解决在植物新品种申请登记、交易、授权、权益维护所遇到的问题。
8、知识产权融资事务部 帮助企业会员在知识产权在融资方面遇到的各种专项事务,包括:质押贷款、知产引资、技术入股、融资租赁等。
9、一带一路事务部 帮助企业解决在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、发展过程中,所涉及到的有关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事务。
10、政策扶持应用部 是综合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是帮助会员享受国家为鼓励、支持企业在知识产权研发、申请、科技转化等扶持政策,落实具体工作,协助企业享受政府在知识产权方面给予企业的各项资金、税收支持。包括:企业贯标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、中、小型科技企业认定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、初创科技企业申请等事项。
四、专家委员会 是由国内外本专业领域的专业人才组成的技术性、专业性团队。专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是本知识产权协会的会员,也可以是非会员。凡是在本专业领域中,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、支持本知识产权协会发展、有责任心和正义感、符合本知识产权协会对专家聘任条件的自然人,均可被聘任为本知识产权协会专家委员会的专家。
专家委员会的职责包括:为会员就专业问题召开研讨会,就本领域前沿问题提出观点或建议;接受协会的安排为会员进行授课;承办协会或会员委托的其他专业事项等。
根据知识产权协会的职责和会员可能存在的实际需求,本协会成立初期,暂定设立以下九个领域的专家委员会,根据不同专业的内容,诚聘社会各界精英加入本协会专家委员会,具体专业及职责如下:
1、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委员会 由国内外知识产权律师、教授、法官、专利代理人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职或退休人员组成,帮助协会解决会员在知识产权诉讼、非诉讼的实体权利问题。就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,组织业内专家进行论证。
2、财税专家委员会 是协会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财税咨询机构,由国内财税领域顶级专家组成。负责就知识产权问题开展财税理论研究、政策运用和学术交流;针对会员在享受国家知识产权鼓励政策应用过程中,涉及到的财税解决方案拟定及财税风险规避问 题,出具指导性意见或建议。
3、公司法务专家委员会 由国内非知识产权律师组成。负责帮助会员单位解决经营过程中,涉及到的股权、合同、用工、投资、融资等非知识产权法律问题。
4、机械电子专家委员会 是由国内外制造业专家、教授、科研人员组成的技术团队,负责帮助会员解决在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领域遇到的难题。接受委托就相关专业课题开展讨论、研究,提供建议、意见或方案。
5、软件专家委员会 由国内外软件技术专家人员组成,负责帮助会员解决在软件开发、应用方面遇到的技术难题。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、软件开发工程化、软件产品商品化、集成化,软件生产企业化和软件企业集团化等学术研究及调研活动。
6、化工专家委员会 由国内外化工专家、教授、科研人员组成,负责帮助会员解决在运用化学方法改变物质组成、结构或合成新物质(有关医药的化工问题除外)的技术方面产生的难题。接受协会或会员委托就相关课题开展讨论、研究,提供建议、意见或方案。
7、材料专家委员会 由国内外传统材料和新型材料领域的专家、教授或科研人员组成,主要职责包括接受协会或会员委托,帮助会员解决有关材料结构、功能及工程应用问题,就相关课题开展讨论、研究,并针对该课题提出建议、意见或方案。
8、医药专家委员会 由国内外医师、专家、科研人员组成。负责帮助会员解决在化学原料药及制剂、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、中成药、抗生素、生物制品、生化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卫生材料、制药机械、药用包装材料等方面的存在的技术问题。接受协会或会员的委托,就相关课题开展讨论、研究,提供建议、意见或方案。
9、互联网专家委员会 由在互联网领域享有较高影响力和较高专业技术的人员组成,协助会员单位解决在互联网运营、创新、大数据应用等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难题,组织专业团队为企业实际流程优化项目提出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,并通过有效的项目控制帮助企业实现发展目标。